我国电力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阵容再增加.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复山西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方案,核定山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为每千瓦时0.078元.
输配电价获批后,山西电力直接交易将进入实施阶段.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三方将签订电力直接交易协议,交易电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电网企业仅承担电力输送功能,收取输配电费,代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并收取线损补偿费用.
相比之下,山西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远低于浙江、江苏、重庆等地.2010年上述三地试点输配电价获批,分别是0.119元/千瓦时、0.129元/千瓦时、0.113元/千瓦时.
熟悉直购电试点改革的人士解释称,山西本地电价一直偏低,另外考虑到直购电交易操作的可能性,对输配电价核算严格."浙江、江苏、重庆三地输配电价偏高,交易无法操作,直购电规模一直偏小."
在社会用电量减少(工业用电6、7月出现负增长)、发电装机负荷不足、经济增长放缓的格局下,实施直购电交易无论对于山西发电企业,还是电力用户均是利好信息.
山西电力行业协会人士认为,在电力供需宽松时,适于开展竞价上网、直购电探索,以鼓励高效发电机组获得更多的发电指标,形成竞争的电力市场,也利于山西本地原材料工业降低成本.
在发改委批复之前,山西省经信委曾选取部分企业进行交易试点.试点结果显示,电力直接交易价格低于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2~3分/千瓦时,独立输配电价低于平均水平1~2分/千瓦时.
但基于山西参与交易的用户多涉及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有不同意见认为,直购电交易在为高耗能企业提供优惠电价,与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相悖.
在交易用户的选择上,国家能源局专门发文制定原则性的标准:山西等中部地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其单位能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东部地区,要向高新技术企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及能效标杆企业倾斜;西部地区特别是能源富集地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其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在山西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中,对交易双方划定了门槛.发电企业为山西省内现运行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省调公用火力发电企业;用电企业上年度用电量在1亿度以上,用电电压等级要在110千伏及以上.鼓励负荷国家产业政策的低热值煤发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