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出台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规范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年规模达2000亿元至3000亿元的铁路发展基金年内即将亮相、保证社会投资人按约定取得稳定合理回报等多项条款来吸引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业内专家认为,以往在铁路投资上的收益困难、不稳定等障碍或许将因此次《办法》的出台得以保证民资获得收益.但是这些吸引力对于已经产生阴影的社会投资人或许并不是很有利,日后需要进一步出台诸如收益状况、进入门槛、退出细则等核心条款才能更加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到铁路发展基金这项长期工程中来.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了些许担忧.他认为,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并没有太过于吸引眼球的地方,业内人士、民企、投资者对此早有预料,投资铁路领域的收益状况、进入门槛、退出细则才是最核心的条款.而将社会投资人作为优先股股东不直接参与铁路发展基金经营管理的做法并不一定能够赢得民资的青睐,如何保障公平公正的主体地位、合法利益才是民企最关心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尚未从以往多次失败案例的阴影中走出来.
不过蔡建明对于2000亿元至3000亿元的铁路发展基金年内即将亮相表示出了积极的态度.他分析称,铁路发展基金的成立必然会带动诸多项目的快速发展,铁路基金、通用机械、运输设备等板块的上市公司将获益不小,概念股再度炒作的风潮会很快袭来.其中,特锐德、北方国际、龙溪股份、上风高科等涉及多个概念的股票已经率先启动,基建行业有望成为下半年托起大盘指数的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申银万国的分析报告认为,预计年内铁路沿线土地开发权向民资开放和铁路发展基金改革细则有望出台,加速民资入铁,中长期为铁路建设拓宽资金来源,同时地方也开始加码铁路建设和资金支持力度.
此外,在此次《办法》中提到,铁路发展基金不得用于担保、期货交易、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领域,临时闲置资金可以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和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对此,蔡建明表示,铁路发展基金投资于铁路基建方面,对投资周期、稳定性、资金安全要求较高,金融衍生品并不适合铁路发展基金,而银行和银行间业务符合资金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要求.同时,该举措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很大帮助,部分对资金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民企或将涉足该领域.